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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在年关“失清廉”

作者:nky   发布时间:2019-01-25 10:1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俗话说得好:“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年关就是考验领导干部的“重要关口”。一些领导干部把节日假期当做收受礼品的绝好机会,总认为春节是传统节日,人家给自己拜年,收点“年礼”名正言顺。就是在这种迎来送往中,一些领导干部深陷贪腐泥沼不能自拔。

人情与权力结合,必然会滋生腐败的土壤。每到这个关键节点,总有一些围猎者开始蠢蠢欲动,以节日的名义,巧施各种手段送上“新年礼物”,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在炮竹声中放松了警惕,在推杯换盏的新春酒桌上丢掉底线的。肥东县政协原副主席马宜玉在接受审理时声称:“过年的时候,给主管领导送钱应该说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而在我们肥东也是惯例。 ”马宜玉的回答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一些领导干部认为以前都是这么干得,这些都是“老传统”“老规矩”;还有的认为新年收受红包礼品都属于私人感情,反腐肃贪的利剑落不到自己头上,就是在这种侥幸心理的安慰下,他们一步步地滑向罪恶的深渊。
    送给领导干部的“红包”,虽被冠上“新年礼物”的名目,却往往成为冲破心理防线的突破口。在温水煮青蛙般的新年攻势中,一些领导干部的观念慢慢发生了偏差,欣然接受了这些红包礼品,从此踏上了贪污腐败的不归路。每当提到春节收礼,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情绪激动:“我从基层干起,社会关系复杂,近几年,逢年过节,迎来送往,就像温水中的青蛙,没有感觉到水温升高。到察觉,为时已晚。”一桩桩鲜活的案例,向我们揭示了“新年红包”背后的腐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莫在年关失去“清廉”。

春节收礼有时候看似问题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通知》精神出台后,就是以刚性约束倒逼具体举措的落地。对于春节收礼的节日“顽疾”,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打好“预防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主动破除节日收礼不等于腐败的思想误区。抓住节日时机,深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自觉抵制“节日腐败”,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让清明廉洁成为春节假日的风向标。(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 邵子卿)

 

    ——摘自《宿州市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