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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29 10:15:58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的意义

沈浩同志是我市萧县人,生前系省财政厅干部,2004年被省委选派到凤阳县小岗村任党委第一书记,因长期积劳成疾于2009年11月6日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去世。沈浩同志六年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先进事迹被报道后,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在全国迅速掀起了向沈浩同志学习的热潮。沈浩是宿州人民的优秀儿女,我们为之骄傲和自豪。市委要求把沈浩精神学习好、继承好、发扬好,让沈浩精神在宿州大地落地生根、发扬光大,对激励全市人民为加快宿州崛起、实现“双千亿、双翻番”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方法步骤

(一)学习方法

贯彻市委3号文件精神,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采取全所统一组织动员,以科室和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市委和所党组的要求,分阶段施行并完成各项任务。

(二)学习步骤

学习沈浩精神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12日)

春节前要集中时间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四个一”和“送温暖”活动。

1、组织召开一次沈浩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录像)。

2、组织一次专题辅导报告会(所领导、科室主任、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

3、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进行讨论。围绕“自己与沈浩比,在精神状态上差什么?在为人民服务上做了什么?在工作作风上少了什么?为农科所的发展应该做什么?为宿州发展应该做什么?”进行深入思考、反思,寻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围绕“向沈浩同志学习、爱岗敬业多奉献”这一主题,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会。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我为农科所发展应该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尚差做什么?将要怎么做?”,撰写学习心得文章,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交流。以“四对照”检验学习效果,即:对照服务意识看是否增强、对照工作看是否取得成效、对照工作作风看群众是否满意、对照生活作风看是否存在问题。

5、认真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把党、政府和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上。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工会要全面对全所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劳动模范的生活情况;机关党委要对全体党员情况进行摸查;办公室和后勤科要及时汇总并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其次,要集中时间做好“送温暖”和春节慰问工作。三要高度关注、及时调解各类矛盾,防止激化,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各科、室、场负责同志要高度负起责任,在摸清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的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所领导。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3月31日)

要抓住全市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机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1、要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重点要解决我所在开展“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强室兴所、加快发展”大讨论大献策活动中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各科、室、场每个党员干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2010年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整改并保证取得成效。

2、要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在健全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的同时,各支部都要组织签订《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书》,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第二阶段的整体工作进行认真的小结,特别是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看是否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各科、室、场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将“向沈浩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我所将组织召开《全所“向沈浩同志学习”总结表彰大会》。

三、 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所“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所党组决定成立宿州市农科所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领导小组,所长杨维志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陈凤华同志任副组长,吴兰云、苗青松、蔡世舫、张蕊、胡森琦、林艺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苗青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