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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作者:nky   发布时间:2017-12-27 09:41:5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宿纪明电〔2017〕1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营造快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我院廉洁过好“两节”,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强化责任担当。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批示精神内涵,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增强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上率下,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坚决在“两节”期间抵制“四风”,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到岗位上,体现在具体行动中。各部门负责人要不断强化看齐意识,带头正风肃纪,带头接受监督,反“四风”转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对亲属和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全院干部职工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等纪律要求,在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严防“节日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在机关食堂大吃大喝、变相隐匿在企业食堂吃喝;严禁收送各种形式的“红包”礼金;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严禁组织和参加由私人住宅等改造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元旦、春节期间,院将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或批评诫勉,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释放出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