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整治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的通知》(宿纪明电〔2017〕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整治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
全院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通知》,自觉抵制违规吃喝等奢靡享乐歪风,做到“九个严禁”:
(一)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从严把握公务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禁止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的公务接待中提供酒水。
(二)严禁变相违规吃请。禁止以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工程验收、工作餐等名义违规吃请。
(三)严禁相互宴请。禁止在换届选举、召开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期间组织、安排、接受公款或私人宴请。
(四)严禁在工作中接受宴请。禁止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
(五)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或名目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向下级部门、其他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六)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全院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禁止组织和参加由私人住宅等改造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严禁使用公车参加任何性质的私人宴请活动。
(八)严禁利用领导岗位、职务变动、出差之机,用公款组织各种迎送宴请活动。
(九)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禁止在餐饮等公共场所发生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二、严格问责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干部职工出入私人会所、私营企业内部餐厅等私密场所违规吃请的行为,要先于其他问题优先查处和通报。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一经核实,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13166
0557-3917198
监督举报邮箱:nkyjj166@163.com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