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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一、根据省级制定的《全省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以及市农科院“三定”规定和上年职责清单,依法明确市农科院公共服务事项14项,其中依申请类2项,主动服务类6项,两者兼具6项。
二、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除涉密事项外,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进一步推动单位职能事项规范运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清单履职尽责,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职能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持续优化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方便公众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