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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农业科学院2020年度招聘公告

作者:nky   发布时间:2020-06-11 11:30:0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单位简介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是宿州市重点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之一,主要从事小麦、玉米、大豆、蔬菜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和农业新技术研发、集成、推广等工作。科研力量、科研成果、科技贡献等综合水平在全省市级农科院所中位居前列。现有在职职工72人,高级职称15人。全院设15个二级机构,包括8个研究所和7个行政管理科室。

拥有固定实验基地1200多亩,日光温室大棚13000多平方米。承担小麦、玉米、大豆、蔬菜4个农作物国家级综合试验站,小麦、玉米和蔬菜3个省级综合试验站及1个小麦岗位专家岗位。

“十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56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33项;选育出国审农作物新品种6个,省审农作物新品种30余个,自育品种在安徽及黄淮地区累计推广3.8亿亩以上,实现粮食增产超380多亿斤,增加经济效益280多亿元。近年来,又选育出一批苗头农作物新品系进入各级试验。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全体职工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宿州市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技术领先、设备先进、功能齐全,集科研、示范、培训、推广于一体的宿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和宿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研发基地,在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基础上,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着力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宿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力的科技支撑。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

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公共科目类别

公共科目代码

 

咨询电话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专业

技术

0401101

4

作物学(一级学科)、植物保护(一级学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不分类

00

13955789569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宿州市人民政府网(www.ahsz.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szexam.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2月3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6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2日至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半天。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其中,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考官原则上实行全部考官异地交流。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2日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2020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一切事宜以此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7046 (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0557-3023453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0811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张主任1395578956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