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来,宿州市农科院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宿州市农科院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计划的通知》(宿农科纪〔2016〕10号)文件,并下发至全部科室和机关党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问责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结合起来,使《问责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院机关党委的安排和部署,9月9日下午,宿州市农科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院三楼会议室集中研学了《问责条例》。会上,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通篇学习了《问责条例》,并发表了各自对《问责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大家纷纷表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条例的发布实施,将有力解决不担当、乱担当问题,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纪检组长冯玮同志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条例的出台实施,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认真对照条例查找自身不足,务必做到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真正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公仆。
会上,还学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宿农科纪〔2016〕11号)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章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规定。